牡丹江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2021-12-20 點擊次數:5570
一、就業政策
(一)單位社保補貼
1.補貼對象: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2.補貼標準:對招用離校2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
3.申領流程:申領單位向市人社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單位申請社保補貼審批表》、《單位申請社保補貼人員名冊》、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銀行帳號或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或銀行打款往來賬、《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復印件。市人社部門審核后,在牡丹江就業創業微信公眾號對審核通過的單位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領單位銀行賬戶。
(二)大學生求職創業補貼
1.補貼對象: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2.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大學生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3.申領流程:畢業生所在高校攜帶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申報材料復印件(每頁材料需加蓋學校公章)、公示說明、電子版求職創業補貼匯總表等材料,向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三)就業見習補貼
1.補貼對象:吸納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中職院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就業見習的,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單位)。
2.補貼標準:按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補貼標準提高至70%。
3.申領流程:見習期滿后,就業見習基地(單位)填寫《就業見習補貼申報表》、《就業見習人員情況匯總表》,并提供就業見習協議、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及銀行流水、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等材料、16-24歲失業青年需提供就業創業證復印件,向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四)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1.補貼對象: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按靈活就業人員補貼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2.補貼標準:按照黑人社函〔2020〕334號文件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按照每人每年2196元標準執行;牡丹江市區基本醫療保險標準根據5%或9%繳費檔次,分別按照每人每年533元或962元標準執行。
3.申領流程:符合條件的居民攜帶1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銀行社??ǖ綉艏谏鐓^辦理補貼申請;社區經辦人員將初審合格的人員材料整理匯總后分期分批上報至街道辦事處、區就業服務中心審核。審核合格后由銀行將補貼資金拔付到申請人賬戶。
(五)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資格認定
1.認定對象: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或招用以上重點群體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企業指的是屬于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2.認定流程:從事個體經營的重點群體,可持《就業創業證》、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未完成“兩證整合”的還須持《稅務登記證》)向創業地縣以上(含縣級)人社部門提出申請,經人社部門核實后,在《就業創業證》上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吸納以上重點群體就業的企業可以持營業執照、招用人員的《就業創業證》、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申請,經人社部門審核認定后,在招用人員的《就業創業證》上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經認定后的重點群體和企業可持認定證明到稅務部門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二、創業政策
(六)創業項目補貼
1.補貼對象:在牡丹江市行政區域內自主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大學生、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
2.補貼標準:2-10萬元。
3.申請條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具有一定的技術先進性和開發價值,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4.申領流程:符合補貼條件的創業者,可向創業所在地的縣市區人社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的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在校大學生可向所在高校的就業創業部門提交申請。專家評審委員會出具評審意見,核定補貼額度,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七)創業帶動就業獎勵補貼
1.補貼對象:在牡丹江市行政區域內自主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大學生、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
2.補貼標準:吸納就業人員10人以上不足20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20人以上不足40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4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
3.申請條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且正常運營12個月以上,與員工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4.申領流程:符合補貼條件的創業者,可向創業所在地的縣市區人社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的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在校大學生可向所在高校的就業創業部門提交申請。專家評審委員會出具評審意見,核定補貼額度,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八)一次性創業補貼
1.補貼對象: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
2.補貼標準:3000元/人。
3.申請條件: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正常運營1年以上(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創辦經營主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2人以上(含2人)。
4.申領流程:符合補貼條件的創業者,可向創業所在地的縣市區人社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各縣市可獨立開展資格審核、實地考察、補貼發放工作,各城區負責收取材料、資格審核、實地考察,審核通過的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九)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
2.補貼標準:吸納就業2人(含2人)每人補貼500元,2人以上每增加1人補貼100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
3.申請條件: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創辦經營主體,吸納人員就業且與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4.申領流程:符合補貼條件的創業者,可向創業所在地的縣市區人社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各縣市可獨立開展資格審核、實地考察、補貼發放工作,各城區負責收取材料、資格審核、實地考察,審核通過的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十)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1.貸款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2.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個人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合伙創業的可根據按照每人20萬元計算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個人貸款(含合伙創業)期限最長為3年,累計申請次數不超過3次。貸款利率以貸款合同簽訂日最近一個月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定價基準加減點形成,最高加不超過150個基點。
3.申請條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有固定經營場所,以自有或他人房屋做抵押,或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擔保,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外,本人及其配偶無其它貸款。2名及以上符合借款人資格認定條件人員取得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并在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合伙企業備案登記的,企業有2名及以上符合借款人資格認定條件人員作為股東的,個體工商戶有2名及以上符合借款人資格認定條件人員簽訂個人合伙經營協議的,可申請合伙創業擔保貸款。
4.申領流程:借款人創業所在地在市區的,到市人社局二樓大廳辦理,借款人創業所在地在縣市的,到各縣市相關銀行辦理。
三、培訓政策
(十一)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訓補貼政策
1.培訓對象:各類企業職工,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就業重點群體: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等青年、下崗失業人員(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退役軍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在畢業年度內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貧困家庭子女、貧困勞動力、距刑滿釋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員、戒毒人員(在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人員,包括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的人員);確有培訓需求、不具有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
2.補貼標準:
①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補貼:按《關于調整牡丹江市2021年就業重點群體培訓補貼標準的通知》牡人社發[2021]112號
②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培訓的分別給予企業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訓補貼;對企業職工參加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培訓的,分別給予企業1200元/人、18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4500元/人培訓補貼。
③企業職工崗前培訓補貼:1000元/人。
④企業職工轉崗轉業培訓補貼: 1500元/人。
⑤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企業在職職工(含見習期)參加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新型學徒制培訓的,分別按照每年4000元/人、5000元/人、6000元/人、7000元/人、8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⑥以工代訓補貼:每人每月500元,最長不超過6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開展天數計算補貼。
⑦通用職業素質培訓補貼:500元/人。
⑧專項職業能力培訓補貼:1000元/人。
⑨技能競賽補貼:1000元/人。
3.申領流程:培訓開班后,可根據培訓項目情況,按補貼標準的50%預撥補貼資金。培訓考核結束后,由培訓主體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實名制系統提交補貼申請,并向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訓開班申請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訓人員名冊》、《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補貼申請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訓補貼人員名冊》、代為申請協議、職業培訓合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復印件、實操課程照片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創業培訓提交材料:實現自主創業的證明(營業執照或其它靈活就業有效證明)復印件、《每日培訓意見反饋表》(7天以上)按天裝訂、《創業培訓教師授課信息反饋表》(每位教師兩份)、《SYB培訓班評估表》、《創業計劃書》或《企業改善計劃》等。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提交材料:補貼申請表,補貼學徒名冊,培訓合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畢業證書),考核合格花名冊,企業出具的驗收合格報告等。
以工代訓提交材料:每季度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證明,人員名冊及工資發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