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體育學院關于招聘科研助理崗工作人員工作方案
2021-05-21 點擊次數:14900
為了貫徹落實科技部等6部門發布的《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科發資〔2020〕132號)文件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科研工作培養人才、促進就業的作用,結合學校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按照公開、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需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建檔立卡貧困生優先;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具有良好的專業背景、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三)具有科研助理崗位所需的素質和專業技能、滿足相應科研助理崗位所需的崗位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2021屆尚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開具能于2021年7月30日前正常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證明。
三、崗位職責
從事科研項目研究、實驗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化、科研事務以及學術研究、跟隊科研等提供輔助性工作。
四、招聘人數及專業
體育專業1人;
財務專業1人。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本次招聘只接收郵箱報名,電子郵箱:htykyzl@163.com ,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21日—31日。
2.報名人員填寫《哈爾濱體育學院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
3.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資格。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進行處理。
(二)資格審查
由人事處、科研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考核人員名單。
(三)招聘形式
1.考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工作安排,面試時間請關注哈爾濱體育學院官方網站“通知公告”專欄。
2.面試形式為綜合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業務技能、工作能力及對科研助理崗位的認識等。
( 四 )公示
學校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科研助理崗位屬臨時性崗位,受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日常管理與考核由所在科研平臺或科研項目組負責。
科研助理崗位聘任期限1年,試用期1個月,工資2400元/月,另外負責“五險一金”。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可續聘1次。學校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由派遣公司發放工資、辦理“五險一金”等相關手續。
七、政策咨詢
哈爾濱體育學院人事處負責接受政策咨詢,落實相關工作任務。
聯系方式:付老師 (0451)82766474
附件:
附件1:哈爾濱體育學院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哈爾濱體育學院人事處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