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2021-12-20 點擊次數:5227

大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一、社會保險補貼

根據《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黑財規審〔2018〕10號)、《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對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含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按靈活就業人員補貼標準(養老每年2196元,醫療每年1382元)給予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二、培訓補貼

根據《黑龍江省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黑財規審 〔2019〕13 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55號),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可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線下培訓期間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個人25元/天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三、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根據《黑龍江省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管理辦法》(黑財規審〔2020〕17號),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與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占比為15%(超過100人的企業占比為8%),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四、三支一扶

根據《關于實施黑龍江省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黑人社發〔2021〕8號),離校2年內未就業黑龍江戶籍或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我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士兵中服役期滿不超過2年的人員、我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中服役期滿復學畢業不超過2年的人員,可報考三支一扶。

五、一次性創業補貼

根據《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黑財規審〔2018〕10號)、《關于印發大慶市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慶政規〔2019)8號),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15000元;對首次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10000元。

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根據《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黑財規審〔2018〕10號)、《關于印發大慶市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慶政規〔2019)8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初創主體吸納各類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吸納一人給予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最高額度20萬元。

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的創業主體工商登記注冊日期以及取得經營許可日期應在2017年10月5日之后(工商登記日期和經營許可日期不是同時取得的,以后取得的日期為準)。

七、求職創業補貼

根據《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黑財規審〔2018〕10號)、《關于印發大慶市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慶政規〔2019)8號),對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特困人員的畢業年度高校、中職、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八、就業見習補貼

根據《關于實施三年百萬青年見習計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號)、《黑龍江省做好就業創業工作十二條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規〔2018〕23號)、《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就業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0〕7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可申請參加青年見習。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見習的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的60%給予見習補貼,用于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含)以上的單位,補貼標準提高至70%,見習補貼不超過12個月。

九、大學生孵化基地

大學生孵化基地為優秀項目搭建宣傳推廣平臺,幫助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并免費提供創業孵化服務。


                        大慶市就業創業指導中心

                           2021年12月3日